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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礼门纵火案带给我们的警示2008-02-14

上图:“韩国第一号国宝”崇礼门毁于大火

  10日,韩国“第一号国宝”崇礼门毁于大火。韩国首尔警方12日说,11日抓获的蔡姓嫌疑人承认自己纵火焚毁了韩国“第一号国宝”崇礼门。这名70岁男子有纵火前科,作案前曾两次到崇礼门踩点。

  崇礼门毁了,韩国官民皆痛心,而其民众精神也受到刺激,甚至将此视作“韩版9?11”。这位70岁蔡姓老人的纵火动机竟然是报复社会,以泄其愤。这一点令人震惊,但尤具警示意义。

  据报道,蔡某名下的京畿道高阳市一山区的土地于1997-1998年重新开发时,没有从施工方得到充分补偿,向相关部门反映了数次,但均没有得到满意的结果,因此对社会产生不满,决定进行报复。2006年4月,蔡某曾在昌景宫文政殿纵火,造成400万韩元的损失,随后被判处有期徒刑18个月,缓行两年。此次,他因土地开发补偿问题及不满法院对上一宗纵火案的判决,再度犯案报复社会。

  蔡某犯案是有其心路逻辑的,也是有迹可循的。先是对土地未获充分补偿而不满,多方反映又未获满意的结果,于是实施纵火、报复社会;然后又不满于法院对其纵火案的判决,再度实施纵火、报复社会。在此过程中,不满情绪累积,报复情绪也不断迭加,终使韩国“第一号国宝”毁于其手。这里带出的警示就是:公民个体的不满情绪,如果不断累积而得不到疏导或解决,一旦演变为对社会的不满而爆发,则对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崇礼门纵火案便是这样的一个典型案例。其警示意义不容忽视,尤其对正处于转型期的中国。

  处于转型期的社会,其中一个重要的特征就是,利益多元化,各种社会矛盾集中而且尖锐。在此当中,一部分人因利益受损难免感觉遭遇不公待遇,比如下岗工人、失业人员,拆迁对象、失地农民,等等。在目前社会诸多矛盾中,又以城市拆迁、农村征地等纠纷最为集中、尖锐。更不可否认,在拆迁、征地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不公平、不公正、非人性的现象。而利益受损的大都是拆迁户、农民等权利缺失的弱势群体。由于权贵资本与不法权力的勾结、合流,导致野蛮拆迁、野蛮征地等严重损害拆迁户和农民权益的现象层出不穷,造成非常严重的社会不公。尤令人担心的是,因地方不法权力掺杂其中,甚至与资本沆瀣一气,致使遭遇不公的群体几近于投诉无门,上访被压制,媒体不敢报道,正义不得伸张,利益难以平衡,即使是打官司,在司法地方化、行政化的现实下也难获公正判决。这样,利益受损群体的不满情绪就就得不到疏导和安抚,久而久之,积压的矛盾和愤懑不断积累乃至激化,一旦受到意外刺激而爆发则后果堪虞。如果这种局部的群体不满情绪转化为对社会的报复,则更是巨大的社会悲剧。

  其实,令公民个体或群体感到不公的其他方面,如司法腐败、警察滥权、城管打人、部门处事不公等等,同样有可能导致公民个体或群体由不满情绪最终转而对社会的报复,从而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

  在崇礼门纵火的蔡某究竟是否曾遭遇不公,目前我无法判断,但起码他自己是感觉遭遇不公了。相较之下,国内一些拆迁对象和失地农民所遭遇的严重不公,我则有切身体会,甚至可说感同身受。同样,假如由社会不公导致的公民个体或群体的不满情绪得不到疏导或解决,不但对社会和谐、稳定构成威胁,而且对公共安全也是潜在威胁。这不能不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并设法加以防范。而比对公民个体或群体的不满情绪予以疏导和安抚更重要的,就是要竭力消除社会不公平、不公正现象,以及由此对公民个体或群体构成的伤害和刺激。

  崇礼门纵火案或许只是公民报复社会的极端个案,而且发生在韩国,但“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故其带出的警示意义值得重视。(默客)拜托各位大哥大姐看完此文章后,帮忙点下网页右上侧Google提供的广告(蓝标题即可),算是对本博客最大的支持了,小生在此谢过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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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K] 评论于
天安门肯定烧不着,防护的严密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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